关于同意尼加提江·买买提江同学转学的公示
兹有我院2015级物流工程专业学生尼加提江·买买提江,考生号14653201550020,因身体原因申请转入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,经我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同意该生转出申请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26日止。若对尼加提江·买买提江同学转学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教务办反映。
学院受理部门:教务办(2号楼305室)
联系人:闫老师
联系电话:4595159
教务办
2017年12月22日